本院電子病歷實施範圍與日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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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電子病歷實施範圍與日期公告如下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門診病歷
開始實施電子病歷日期:104年9月21日至永久
報備文號:屏衛醫字第10432796000號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護理記錄單、給藥記錄單

開始實施電子病歷日期:104年8月10日至永久

報備文號:屏衛醫字第10432121700號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血液檢驗報告、門診用藥紀錄、出院病歷摘要

開始實施電子病歷日期:101年5月1日至永久

報備文號:屏衛醫字第1010012089號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放射影像報告(X-RAY CT)

開始實施電子病歷日期:102年9月1日至永久

報備文號:屏衛醫字第102326779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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