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1月起開始申辦
誰可以申請?
114年1月後出生,首次戶籍設在屏東的嬰幼兒,
且嬰幼兒出生當天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屏東滿1年
★ 申請當日,申請人(嬰幼兒父或母)須持續設籍屏東。
★ 補助期間內,嬰幼兒須持續設籍屏東。
什麼時候申請?
114年出生:最晚至 115年12月31日申請
115年(含)後出生:請在嬰幼兒未滿1歲前 完成申請
⛔ 逾期不受理。
可以領多少?
每月2,000元 ·連續12個月 · 最高24,000元
如何申請?
進入「
屏東縣政府便民服務平台
」上傳以下資料:
1.嬰幼兒父母雙親或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
2.嬰幼兒及父或母一方三個月內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具詳細記事)
3.嬰幼兒本人或申請人的郵局帳戶封面
諮詢專線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
☎08-7322930 / 08-7320415 分機 5326 童社工
網址:https://www.pthg.gov.tw/planjdp/cp.aspx?n=6571C8648B118FE5
手機下載本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