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辦理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繼續教育課程。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三、承辦單位: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四、訓練日期:100年12月7日(三)、8日(四)、16日(五) 08:00~17:00
五、受訓資格: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明且於有限期限內。
六、訓練人數:35人
七、通過資格:初級救護技術員複訓規定至少24小時之訓練後,由訓練單位將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加註有效之訓練合格戳記,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延長效期年;並由原發證單位或繼續教育訓練單位換補、發。
八、報名方式:
1.請報名人員於12月5日前傳真個人資料及證書正反面影本,並於傳真後來電核對報名資料。查詢專線:08-7368686-1701轉115,醫務部-戴專員,傳真號碼:08-7360354。
2.報名費:全程2200元整,1日訓練為800元,請以劃撥方式繳費,受款戶名「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帳號「04029369」通訊欄請註名「EMT-1複訓費及收據抬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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