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生物檢體得繼續保存之適用原則 公告|..|IRB人體試驗委員會 瀏覽:2025/07/04-11:17:53 公告:2012/02/06-07:54:35 全頁朗讀 |停止朗讀 |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101年1月20日衛署醫字第1010260018號函辦理。 二、適用原則請見附檔。 檔案下載: 手機下載本訊息 用LINE分享 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