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經營管理者相對於個資法實施之責任及對醫院經營管理之影響研討會
| 活動名稱: | 2012經營管理者相對於個資法實施之責任及對醫院經營管理之影響研討會 | |||||||||||||||||||||
| 活動地點: | 高雄場: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啟川大樓六樓第一講堂;台北場:地點:天主教耕莘醫院E棟14樓國際會議廳 | |||||||||||||||||||||
| 活動類別: | 醫院經營管理實務 | |||||||||||||||||||||
| 是否提供餐點: | 是 | 停車優惠: 否 | ||||||||||||||||||||
| 主辦單位: | 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天主教耕莘醫院 | |||||||||||||||||||||
| 協辦/指導單位: | 台灣健康資訊交換第七層協定協會 | |||||||||||||||||||||
| 活動簡介: |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於2010年05月26日總統令公布實施,並將在今年10月1日全面實施,而個資法所規範的對象已擴增至所有的非公務機關,一旦違法使用個資,將面對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且依據個資法第5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之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因該非公務機關受罰鍰處罰時,除能證明已盡防止義務外,應並設同一額度罰鍰,即罰鍰採雙罰制,不僅罰機構也罰機構負責人。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法源係借鏡日本,日本個資法於2005年4月1日起實施,民事賠償在2007年達到最高峰,於2010年實際洩漏罰款損失高達1,215億7,600萬日圓,以日本個資賠償金額推論,基於台灣個資法之罰款每件金額係500元至20,000元不等,行政院科技顧問組預測台灣實施個資法後,總賠償金高峰期可達300-500億元。 由於醫療流程中涉及病人資料者,都可能涉及個資法相關問題,因而未來對醫療機構影響的層面難以估計,貴院準備好面對個資法所即將來臨的挑戰了嗎?本學會規劃適合院長、副院長及一級主管參加的「經營管理者相對於個資法實施之責任及對醫院經營管理之影響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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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分認證: | 參加本主題研討會,每天課程可得本會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教育積分各8分(小時) | |||||||||||||||||||||
| 費用說明: | 註1: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贊助個人、贊助團體。 註2:為維護每位會員之權益,即日起未繳交101年常年會費會員,請以非會員身份報名。 註3:2人(含)以上同行報名者,請同時繳交報名費,方可享有二人同行優惠,否則以原價計算。 註4:本次活動不適用生日優惠及學習抵用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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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用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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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日期: | ||||||||||||||||||||||
| 備註: | 1.凡參加之學員,請於報到時間內出示健保IC卡或身分証明文件辦理報到。 2.本次研討會上午報到時間:AM08:30-09:20。下午簽退時間:全部課程結束後。學員如因故提早離席,積分數或上課證明將依實際簽退時間計算之。 3.會場交通資訊:本次活動無停車優惠,或亦可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會場。 4.活動報名者更換:為顧及學員之權益,如於活動前預知無法參加,最晚請於活動前一天中午12點前來電告知更換參與人員姓名(恕不退費),如報名者為會員,替換參與者為非會員,則需補繳報名費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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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名稱: | 2012經營管理者相對於個資法實施之責任及對醫院經營管理之影響研討會 | |||||||||||||||||||||
| 活動地點: | 高雄場: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啟川大樓六樓第一講堂;台北場:地點:天主教耕莘醫院E棟14樓國際會議廳 | |||||||||||||||||||||
| 活動類別: | 醫院經營管理實務 | |||||||||||||||||||||
| 是否提供餐點: | 是 | 停車優惠: 否 | ||||||||||||||||||||
| 主辦單位: | 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天主教耕莘醫院 | |||||||||||||||||||||
| 協辦/指導單位: | 台灣健康資訊交換第七層協定協會 | |||||||||||||||||||||
| 活動簡介: |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於2010年05月26日總統令公布實施,並將在今年10月1日全面實施,而個資法所規範的對象已擴增至所有的非公務機關,一旦違法使用個資,將面對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且依據個資法第5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之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因該非公務機關受罰鍰處罰時,除能證明已盡防止義務外,應並設同一額度罰鍰,即罰鍰採雙罰制,不僅罰機構也罰機構負責人。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法源係借鏡日本,日本個資法於2005年4月1日起實施,民事賠償在2007年達到最高峰,於2010年實際洩漏罰款損失高達1,215億7,600萬日圓,以日本個資賠償金額推論,基於台灣個資法之罰款每件金額係500元至20,000元不等,行政院科技顧問組預測台灣實施個資法後,總賠償金高峰期可達300-500億元。 由於醫療流程中涉及病人資料者,都可能涉及個資法相關問題,因而未來對醫療機構影響的層面難以估計,貴院準備好面對個資法所即將來臨的挑戰了嗎?本學會規劃適合院長、副院長及一級主管參加的「經營管理者相對於個資法實施之責任及對醫院經營管理之影響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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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分認證: | 參加本主題研討會,每天課程可得本會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教育積分各8分(小時) | |||||||||||||||||||||
| 費用說明: | 註1: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贊助個人、贊助團體。 註2:為維護每位會員之權益,即日起未繳交101年常年會費會員,請以非會員身份報名。 註3:2人(含)以上同行報名者,請同時繳交報名費,方可享有二人同行優惠,否則以原價計算。 註4:本次活動不適用生日優惠及學習抵用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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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用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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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日期: | ||||||||||||||||||||||
| 備註: | 1.凡參加之學員,請於報到時間內出示健保IC卡或身分証明文件辦理報到。 2.本次研討會上午報到時間:AM08:30-09:20。下午簽退時間:全部課程結束後。學員如因故提早離席,積分數或上課證明將依實際簽退時間計算之。 3.會場交通資訊:本次活動無停車優惠,或亦可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會場。 4.活動報名者更換:為顧及學員之權益,如於活動前預知無法參加,最晚請於活動前一天中午12點前來電告知更換參與人員姓名(恕不退費),如報名者為會員,替換參與者為非會員,則需補繳報名費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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