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小時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訓練班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人員,應受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並領有輻射安全證書或執照。
★講習目的:可增進輻射工作人員對輻射安全、防護應用與法規有清楚完整的認識,進而瞭解如何保護自己免於遭受輻射傷害,增進醫病關係避免違規受罰。
★師資:為協助游離輻射操作人員提昇專業知識與相關法規,特別敦聘國內、外相關單位教授學者專家擔任授課講師,講授本訓練班課程,兼俱理論與實務。
★講習對象:
(1)尚未取得原X光機操作執照或輻安證書之醫師、牙醫師、獸醫師或在國內公私立院所服務有興趣之牙科助理人員。
(2)在國內公私立機構(如:電子.半導體.IC封裝測試等工程師)實際利用放射源(X光機或放射性物質)之輻射工作人員。
★效力:完訓測驗及格後,本公司隨即寄發結業證書,醫師、牙醫師可合法操作或購置醫用X光機等設備。獸醫師、牙科助理人員、電子工程師可合法操作非醫用X光機,效力等同陽明大學及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核發之結業證書。
★指導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主辦單位:華新輻射防護偵測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認可辦理輻射防護訓練業務之機構,核准字號輻訓字第00008號。)
★課程內容:
輻射基礎課程、輻射安全、輻射劑量、輻射應用、輻射防護課程、游離輻射防護法規違規案例說明、輻射防護實習或見習、結訓測驗。
訓練課目 |
上課時數 |
輻射基礎課程 |
4小時 |
輻射防護課程 |
3小時 |
輻射應用與防護 |
3小時 |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 |
5小時 |
輻射防護實習或見習 |
3小時 |
結訓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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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台北場】 台北空軍官兵活動中心2樓會議室 (福華飯店正對面,近忠孝復興捷運站)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145號 2F [地圖]
【台中場】 亞太總部大樓B1會議室 (秋紅谷公園正對面、近國道客運朝馬站) 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528號 B1F [地圖]
【高雄場】 高雄國軍英雄館2樓會議室 (高雄女中正對面,近中央公園捷運站)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45號 2F
課程詳細資訊及收費標準請參考http://www.hwahsing.com.tw/class01.htm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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