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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10月1日開始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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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親您好:

若您或家人符合以下條件,

1、50歲以上成人。

2、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

3、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 ★以「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4、滿6個月以上至學齡前幼兒。

可持相關證件健保卡至本院掛號經醫師評估後進行流感疫苗施打。

疫苗施打評估不用另付掛號費

歡迎諮詢:藥劑科諮詢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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