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告修訂「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草案) 【發布日期:2021-07-06】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5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01406163號
主旨:預告修訂「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預告修訂「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三、對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藥品組。
(二)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F棟。
(三)電話:(02)2787-7455。
(四)電子信箱:age2923@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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