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安泰醫院│急診 |
石膏固定患者須知
- 一、上完石膏後24小時內,若有下列症狀應立即告知醫護人員,返家後若出現下列症狀,應立即返院處理。
- 1、 感覺肢體末端冰冷、麻木、發紫。
- 2、 石膏固定太鬆或太緊。
- 3、 患肢持續疼痛、嚴重腫脹。
- 4、 肢體內有任何異味或滲出物流出時。
- 5、 疑有意識障礙、呼吸障礙或其他不正常或不適症狀時。
- 二、石膏未乾前請將石膏露出於被單外及放於柔軟的枕頭上,以促進乾燥及預防石膏變形。
- 三、為促進血液循環,減少發生腫脹及疼痛,請依醫謢人員指導執行下列方法:
- 1、 臥病期間請保持患肢高於心臟,可用枕頭墊高抬高。
- 2、 石膏外的手指或腳趾應常作關節運動。
- 3、 無法下床活動前,可於床上依醫謢人員指導作運動,如等長運動、抬高患肢等運動。
- 4、 請多喝開水、進食含水份高及纖維質高的水果及食物,以預防長期臥床而產生的合併症如結石、便秘。
- 5、 為預防石膏變形,影響骨骼癒合,請勿敲打及碰撞石膏並保持石膏外觀的清潔、乾燥。
- 6、 若石膏內發癢,請勿嘗試插入任何物品抓癢,以免受傷破皮造成感染。
- 7、 因骨折部位不同,則癒合時間也不同,所以醫師會根據您骨頭癒合的程度,來指導您何時可以下床活動及行走,並告知您拆除石膏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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