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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介紹 │服務團隊 服務項目相關連結社工實習 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屏中區失智共照中心

實習說明│

一、實習類別:
暑期實習:實習至少七週,每週至少出席五個工作天,總時數不得於280 小時。

二、實習資格:
(1)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包括研究生。
(2)在校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醫務 社會工作、方案設計...等專業科目。
(3)對醫務社工、社區服務工作具興趣與熱忱,能遵守本院規定者。

三、申請程序:
(1)申請方式:請學生備妥履歷自傳、照片、成績單、實習計畫等相關 資料,由學校以公文統一向本院提出申請,本室收件後聯絡面試時 間,將錄取結果回覆申請學校。
(2)履歷自傳內容應包括基本資料、成績單、家庭背景、求學過程、社 團與教會或志願服務經驗。實習計畫應包括實習動機、對自我期待 與機構的期待、實習地點、實習計畫等。
(3)敬請實習學生於報到當日繳交實習指導費1000元、實習合約書、 校方提供之學生實習評量表,以及1吋照片1張,以備製作實習名牌。
(4)本院社工室聯絡方式—
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一段210號
電話:(08)832-9966轉分機2012、2023
傳真:(08)832-9977。
(5)截止日期:暑期實習-每年3月15日前。

 

 

四、評分標準
(1)以學生實習學習態度、言行、能力為考核依據佔50%。
(2)實習期間作業繳交與品質,暨團隊合作與專業能力展現50%。
(3)社工室實習生教學計畫

※以上評分項目將由社工室全員共同進行考核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