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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身分之病人自行負擔費用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自行負擔比率如下: (自行負擔上限,依健保局公告為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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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膳食費除了健保給付之管灌飲食由健保給付外,膳食費均由病人自付, 其計算自開伙之日起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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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免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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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您具有勞保身份且因職業傷病住院,請繳交『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 |
| 如果您不希望他人得知您的住院訊息,請於住院同意書上勾選『不同意』公佈或告知病房護理人員。 | |
| 本院所提供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服務項目,均會事先告知病人或家屬,但緊急情況為治療所必需者,無法事先告知病人或家屬,不在此限。 | |
| 本院約每十日會發給繳款通知單,請您配合到住院櫃檯(D棟1樓)繳費。 | |
| 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透過護理站向本院社服單位(分機2012/2023)洽詢相關之醫療補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