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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館前須先出示身分證明,並填寫入館登記。本館館藏是採用開架式管理,讀者可以自由取閱資料,但不可攜出館外,若需外借需辦理借閱手續,始可攜出館外 。
凡借書應憑證親自辦理,其規定如下:

正式員工以及醫師憑員工識別證辦理借書。
代訓醫師、全國開業醫師以及實習生(學生)需辦理本館借書證始可辦理借書,另參考第貳條第四項借書證辦理辦法。
本院單位欲向本館長期借閱藏書,需按照本規則之第參條單位長期借閱藏書辦法辦理。


借書冊數及期限相關規定如下
對象 可借用圖書權限 借用圖書冊數 期限 續借 備註
本院員工

1. 中西文圖書期刊

2. 視聽資料使用(含CD、VCD、DVD) 一次最多六冊 一次最多三冊

一次最多六冊 借閱期限14天 可續借二次

1.當期期刊、雜誌、每月一書皆不得外借。

2. 借閱時應登記員編、分機、E-mail。
實習生
(學生)
一次最多三冊 借閱期限7天 不可續借 借閱時應登記姓名、電話等基本資料。
院外醫師
院外人士 中西文圖書期刊 一次最多三冊 借閱期限7天 不可續借

1. 借閱時應登記姓名、聯絡電話、E-mail等基本資料。

2. 並押本人證件一張。

 

如欲續借時,應於到期日前(含到期當日)辦理續借。並自續借當日起計算新的到期日。讀者可用電話或親自到館辦理,若該書已有他人預約或該書已逾期,不得續借。
借書逾期者,圖書室將以電話詢問其續借意願,若不願續借且未歸還者,圖書室將主動介入催繳。遺失圖書者必須自行購置相同圖書繳交圖書室銷案。

 

 

1.當月最新期刊
2.當期每月一書
3.新到館未編目之圖書資料
4.安泰醫護雜誌特藏書籍

以上僅限館內閱覽,概不外借,但單位可以辦理長期借閱藏書借閱參考工具書,且需按照本規則之第參條單位長期借閱藏書辦法辦理。
  • 院內員工出國考察、進修或外派一個月以上者,須事先還清借書,以免逾期受罰。離職者須先還清借書及罰款,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代訓醫師及實習生於借書證期滿時,必須歸還所借之圖書期刊,否則依圖書遺失賠償辦法辦理。
  • 借出之圖書,不得有遺失、割頁、圈點、評註、污染墨漬及其他有損壞圖書行為,若有上述情事發生,借閱者須依圖書遺失賠償辦法辦理。
  • 圖書遺失賠償辦法:由借閱人於到期後七日內購買同一書名、著者(或譯者)版次、版本、出版處之書本。無法購得原圖書時,得照該圖書定價兩倍賠償;若無法查得該書定價時,則最低賠償金額為參仟元,中文圖書伍佰元。無法購得原期刊時,其賠償金額以該刊年訂價除以期數再乘以三倍賠償之;若無法查得該期刊定價時,則最低賠償金額為西文期刊每期壹仟元,中文期刊每期參佰元。成套圖書中之一冊或數冊,若不能單獨購得時,則賠償成套圖書。
  • 已借出之圖書如因清查、編目、裝訂或其他必要之原因時,本館得隨時要求借閱者提前歸還,借閱者應於本館通知日起七日內歸還,未於七日內歸還者即以逾期歸還處理,並不得以該書未到歸還日期提出異議。
 

進出圖書室及使用電腦,請填寫入館登記。
為避免圖書期刊受污損,讀者進入圖書室不得攜入食物及飲料(保特瓶除外),違者得拒絕其入館。
圖書室電腦每次使用時間30分鐘為限,若無他人使用,則可繼續使用,欲使用電腦者,務必向館員登記。

 
  • 本館採開架式制,在開館時間內,讀者可自由取閱任何書刊。惟第貳條第七項規定之項目不予外借。
  • 除抄錄用紙張、筆記本外,私人書籍、雨衣(雨傘)、手提包、書包等物,概不准攜入,應放置指定存物處,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 進入館內不得吸煙、飲食。
  • 取閱書刊、期刊,不得圈點、批註、折角、撕毀或分裁,一經察覺,將依第貳條第七項圖書遺失賠償辦法處理。
  • 取閱書刊、期刊,於閱畢後應放回原處,或交由本館人員上架。
  • 未經辦理出借手續,而攜帶本館資料離開者,一經查覺,將報請院方處理。
  • 館內禁止預佔座位,離館他往時,應將一切私人物品帶走,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 若電腦及週邊設備有不敷使用情況,本院同仁有優先使用權利。
  • 使用者不得任意修改圖書室電腦上之設定。
  • 使用者需遵守道德規範,不得連線至色情或不合法網站及娛樂性相關活動,亦不得上線聊天防害他人使用權利及使用電腦遊戲、不當下載電腦資料程式。違反者本館得禁止使用者續用電腦設備。
  • 館內電腦僅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資料庫及醫學相關網站。
  • 使用者不得任意搬動或拆卸電腦設備,若有因任意搬動或拆卸而使本館設施毀損時,本館得依損壞程度要求賠償,並報請院方有關單位處置;在使用當中,若設施臨時發生故障應即時通知本館,本館將依實際情況酌予處理。
  • 處理文書及儲存下載檔案必須先經掃毒。
  • 任何文書檔案或掃描文件及下載資料,請務必存於隨身碟,勿儲存於電腦,本室不負責保留。
  • 請尊重「著作權」之法律規範
 
  • 只要本館電腦為空機之狀況,即可使用。
  • 須確實填寫本館之電腦使用登記表。
  • 使用者可以自備隨身碟拷貝檢索結果或直接利用本館印表機印出。
  • 使用者於使用期間蓄意破壞軟體,經調查屬實,須負責賠償修復。若違抗則停止其使用權利,並通知單位主管處理。
  • 若電腦及週邊設備有不敷使用情況,本院同仁有優先使用權利。
  • 使用者不得任意修改圖書室電腦上之設定。
  • 使用者需遵守道德規範,不得連線至色情或不合法網站及娛樂性相關活動,亦不得上線聊天防害他人使用權利及使用電腦遊戲、不當下載電腦資料程式。違反者本館得禁止使用者續用電腦設備。
  • 使用者不得任意搬動或拆卸電腦設備,若有因任意搬動或拆卸而使本館設施毀損時,本館得依損壞程度要求賠償,並報請院方有關單位處置;在使用當中,若設施臨時發生故障應即時通知本館,本館將依實際情況酌予處理。
  • 任何文書檔案或掃描文件及下載資料,請務必存於隨身碟,勿儲存於電腦,本室不負責保留。
  • 請尊重「著作權」之法律規範
 
  • 提供館內讀者對於無法借出之資料的拷貝。
  • 使用規定:使用本館影印服務後,均須確實填寫本館影印登記簿。
  • 收費標準:
    • 使用本館影印卡:以面計費,A4、A5及B5每張新台幣壹元整;B4及A3每張新台幣貳元整。另如為本院住院醫師以上醫師或本館館員於院內公務上需要,則不計算費用。
    • 單位自行帶卡(簡稱自卡):如無法自行攜帶紙張也必須收費,以面計費,A4、A5及B5每張新台幣壹元整;B4及A3每張新台幣貳元整。
 
  • 提供館內讀者於資料庫搜尋之資料的列印;或製作教材列印。
  • 使用規定:使用本館印表機服務後,均須確實填寫本館影印登記簿。
  • 收費標準:
    • 黑白列印,以張計算每張收費新台幣貳元整;彩色列印,以張計算每收收費新台幣伍元整。
    • 自行攜帶紙張列印者:黑白列印,收費新台幣壹元整;彩色列印,則為新台幣參元。
    • 如為本院住院醫師以上醫師或本館館員於院內公務上需要,則不計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