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2025/05/01 12:20:56 全頁朗讀 |停止朗讀 |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關於預立醫療照護 │預立醫療流程 │ 門診流程及表單下載 │ 相關資源 病人自主權利法定義及目的 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並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協助民眾事先自主決定具法律效力之臨終醫療文件。 適用對象及服務內容 年滿20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人,對自身善終權利關注,可預立面臨下列特定臨床條件時的醫療決策: (1)末期病人; (2)不可逆轉之昏迷; (3)永久植物人狀態; (4)極重度失智; (5)尚待公告之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疾病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