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本委員會任務,依各組工作職掌訂定如下:
1.護理標準制訂小組:
1.1制/修訂各項護理標準作業。
1.2制/修訂護理衛教單張。
1.3制/修訂各類護理紀錄表單。
1.4簡化護理工作內容。
1.5協助跨部門相關業務手冊制/修訂。
2.護理品質監測小組:
2.1建立與制訂護理計畫資料庫。
2.2制訂各項評核表。
2.3訂定護理品質及病患安全之監測指標,依計畫定期監測及依其結果擬定改善策略或進行單位之輔導。
2.4每年分析統計護理作業品質評核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品質監測頻率及閾值之參考。
2.5配合醫院參與台灣臨床成效指標系統(TCPI) 、『台灣醫療照護品質指標計畫系列(THIS)』之推動,收集各項指標資料並陳報,定期分析各項指標監測結果,針對異常情形研訂改善計畫並追蹤改善成效。
3.儀器用品維護管理小組:
3.1制/修訂儀器操作手冊,以達操作一致性。
3.2制/修訂單位儀器設施管理與保養方式一致性。
3.3協助各類護理資材申請及採購業務。
3.4協助護理資材新品試用作業。
3.5協助控管護理單位衛耗材存量作業。
3.6進行護理不良品的統計與分析,以作為護理資材採購參考。
3.7協助醫工組及資材組各項醫材儀器之操作、維修及試用。
3.8規劃及執行護理儀器管理與操作之正確性監測。
4.病患安全促進小組:
4.1以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年度目標及策略為基準,推動及建立本院病人安全之各項執行措施
4.2每月收集及每季統計分析護理異常案件之結果及提出適當的建議,作為護理品質改善之參考
4.3依異常案件之發生嚴重程度,每月追蹤及必要時輔導單位進行異常事件之分析、處理及改善措施。
4.4定期舉辦病患安全相關課程
4.5 協調跨單位或部門進行改善措施,落實改善。
4.6負責護理部護理品質促進活動,建立全面品質促進觀念,強化團隊合作。
5.護理資訊小組:
5.1規劃與推動護理品管業務資訊化。
5.2規劃與推動臨床護理服務資訊作業。
5.3規劃與推動護理電子病歷業務資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