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_進階制度規劃指引 |
一、前言: 本院護理部自88年9月開始著手規劃基層護理人員進階制度,自89年7月通過區域教學醫院評鑑後,護理部更有感於提昇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與知識才是面對快速成長,與競爭激烈的醫療環境中制勝的關鍵。故更積極依據中華民國護理學會基層護理人員進階制度擬訂本院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規劃指引,作為護理人員職場生涯規化之準則,以期望能培育出更多專業人才,提升護理品質。草案在90年1月1日正式修畢,並開始推動。 Zimmer(1972)係最早提出護理人員臨床能力進階之觀念,建立臨床進階制度(Clinical Advancement System);依護理人員臨床能力分成數個層級,各階級賦予不同的工作職責與能力訓練,以有系統之培訓來增強護理人員之專業技術及工作滿意度。Guerrero及Kreider等(1993)之研究中亦指出能力進階制度不僅可以促進護理人員之成長,更能增廣其服務領域。 Schultz(1993)於Rochester University Hospital中實施專業能力進階制度後,發現參與進階之護理人員工作滿意度高於無參與者;且流動率(每年平均低於)遠低於未參與進階之護理人員。Knox(1980)於院中實施臨床專業能力進階計劃(Clinical Advancement Program)後發現護理人員在外在獎勵(提升薪水)與院內獎勵(醫院同僚間的肯定)下,護理人員在自我評價及品質提昇方面皆有正向幫助。 |
二、目的: (2)增進護理人員對自我專業肯定、及增加工作之成就感與滿足感。 (3)促進專業成長、留住優秀人才,建立本院護理人員生涯規劃。 (4)建立公開、公平、公正之升遷考核管道。 (5)提升護理服務素質,維護病患權益,進而提升病患滿意度 |
三、進階制度架構與層級規劃 (1)進階制度之概念架構及層級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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